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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不斷!花蓮秀林鄉近2年來,陸續發生原住民至山林狩獵,涉違反《野保法》法令而遭判刑,族人不滿傳統被視為部落英雄的獵人竟然淪為罪犯,花蓮法扶基金會邀請部落耆老與檢察官、法官舉行座談,探討如何在傳統狩獵規範與現行法令間取得平?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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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檢談新竹團購美食快速撥款實務與法律分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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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族狩獵文化一直以來都是原住民族文化與國家法律的衝突點,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與花蓮律師公會,昨日舉行「原住民狩獵傳統規範與現行法令衝突與融合」座談會,邀請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、花蓮地方法院庭長李水源分享實務經驗與法律上的分歧與爭議。現場播放原住民狩獵文化田野調查記錄片,由布農族和太魯閣族耆老講述傳統狩獵規範,王怡仁以近年來原住民獵人容易在狩獵時觸犯法令的相關判決,探討因非持有自製獵槍、作為生活工具,並用於「傳統文化」與「祭祀」之用造成觸法情形。「沒有獵人就沒有文化」「沒有獵人就沒有文化!」太魯閣族蔡培火以獵人身分論述原住民狩獵文化內涵,希望國家法律站在《原住民基本法》的精神,讓原住民獵槍得以傳承狩獵技巧、文化禁忌永續資源、與大自然和諧相處的智慧,雙方各自表述,透過座談踴躍交換意見。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鍾年展表示,《槍砲條例》、《森林法》和《野保法》三法是原民常遇到的條例,槍砲條例從公布時法令嚴格,被抓到都會判以重罪,直到2001年後才有原民持槍除罪化的判決,保障原住民自製槍枝供生活工具使用。但至今因涉及《原基法》與《野保法》除罪化,仍有歧異的看法,以先前台東布農族王光祿獵人案件為例,打獵給媽媽吃,違反野保法,不過卻符合原住民基本法裡獵捕野生動物以「自用」部分,都會影響法官的判決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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